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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有些眩晕,然而获不止于此。

他回想起在“夜归”旅馆中疯狂的一幕幕,特别是徒手插入敌手胸膛,捏断脊椎的体验。他试着将神力提至最高,然后聚集于右手食指之上。片刻之后,他整根手指都热了起来。罗格提手细看,他的食指已经长了一寸,指甲变成了锋利的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了细细的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的金属光芒。

罗格一指插入了面前的硬木桌,就如同插进了一块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轻松。罗格满意地笑了笑,随手提起一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的手指弹了弹剑刃,竟然发出了金属般的撞击声。当然了,这把剑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来试验自己手指的强度。

他将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了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的能力之一了吧?按书上的记载这一定是的。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的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的,嘿嘿。比如那个荆戈……”

罗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马上还要一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了吧。”

他现在已经自最初的兴奋中平复下来了,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的全部。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约定出发捕奴的日子就要到了,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如同肉里总是夹着一根刺一样。可是这飞龙一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了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了。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的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的对象。

这一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的办法来。

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的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了些。何况对方的实力也未见得就差了,一旦冲突起来,最先倒霉的总是自己这些小喽罗。罗格苦苦思索,把各方势力一一检索了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光明教会啊!兄弟几个最近和格纳德哈特主教混得十分融洽,眼前正是请他把自己引荐给伯克红衣大主教的良机!如果搭上教会这条线,无论是谁,想要动自己之前都要好好的想想。

想到这里,罗格不由得深深懊悔没有早早的投向教会的怀抱。虽说死灵法师加入光明教会显得有些滑稽,但本着有奶就是娘的原则,罗格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立场和原则哪里有小命来得重要?话又说回来,奥菲罗克也是光明教会的人,巴伐利亚公国则是莱茵同盟里惟一的信教区。自己这样做,怎么都算不上是背叛吧。

想到逝去的死灵法师罗德里格斯,罗格不禁有些愧疚。不过这丝惭愧转眼就烟消云散了,他理直气壮地想:“是你教我可以无视一切世界的规则的。这死灵法师不能加入光明教会也算是规则之一吧?那就自老子开始,在光明教会里开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