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诉讼请求(2/2)

然后,舅舅他们又胡搅蛮缠了一阵,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姐姐是早在二年以前就知道房产的事,现在才提出来,就是已过诉讼时效。而那位庭长大人,也就是舅妈的兄弟也明显偏袒,故意刁维,居然要姐姐先拿出能证明她确实是最近二年才知道房产被侵权的证据,然后法院才能受理这案子。他们的用心很阴险,是想拖过外婆的忌日,以达到超过20年时限的目的。

姐姐当然咬定是刚刚才知道侵权的事,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决不能后退半步。并据理反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原则,起诉时只要符合下列四项条件,法院就必须受理案件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现在我们已经证明是在20年的时效之内,如果你们认为我们已过二年的诉讼时效,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应该由你们提供证据,否则就应该视为符合诉讼前提。另外,现在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已成为原被告双方争执的焦点问题,法院在无法作出确切判断的情况下,是应该先予受理案件,然后再在审理过程中,进一判明情况,而不应该作为受理与否的先决条件。

舅舅他们心里自然是极不希望法院受理这个案件,只要再过一个月的话,我们就算再想告他们都会上天无路,下地无门的了。那位法庭庭长是舅妈的兄弟,当然也是站在舅舅他们那边,推三阻四地不想受理。

由于姐姐和舅舅起了争执,引来不少人围观,其中自然有不少是当地人,多少知道一些内情的,纷纷为姐姐打抱不平。其中几个可能也是来打过官司的,而且还可能受过法官老爷的不少气,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见姐姐被故意刁难,出于义愤,也和舅舅他们争执起来。现在有一些法官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是不怎么好的,“拿了原告吃被告”“权大过法”“人情大过法,关系可抵刑”“赢了官司输了钱”是老百姓对某些法官老爷们的评价,虽然这话有些太过偏激,但却也是现在的真实国情,无须讳言的。我们的一些法官素质亟待提高啊,这不仅仅是法律业务水平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要真正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上。

舅舅、舅妈和那位大法官老爷被一帮人围着批斗,也颇为尴尬难堪。尤其是现任法庭庭长,未来的区院院长大人更是气急败坏,威胁着要让法警将大家赶出去,但他也只能说说而已,四五个法警对四五十个义愤激动的群众能有多少作用可是大有疑问的。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有一个人带头说起在打官司的时候受到的不公待遇,就会引得大家都有了共鸣,越说越激动,越说越上火,要不是姐姐苦劝大家不要冲动,说不定法院的牌子都会被砸了的。

所谓众怒难犯,法官大人见事情有失控的危险,只好高效率地受理了我们的诉讼状。由于是法庭的庭长亲自接的诉状,等于是当场立案一样,省去了“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的程序,法庭当场就发给了姐姐《受理案件通知书》由于被告,也就是舅舅也在场,又节省了不少时间,《应诉通知书》及诉讼状的副件也是当场送达,立马让舅舅签收,不然的话,光是送《应诉通知书》就可能要花上五天,答辩状又是十五天之内完成,一来一去至少省下十天时间。我们现在是占了理,舅舅他们自知理亏,当着这么多人还真有些丢面子呢。

诉讼可是劳心劳神又折磨人的事,案件的受理还只是开始,接下来的正式审理还有一大堆的事情要作呢。看今天只是递诉状就这么受刁难,接下来还不知会怎么样呢。舅舅他们今天之所以会在法庭出现,当然也是在为诉讼打点交道,法庭的庭长就是舅妈的兄弟,你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不过舅舅他们也有些失策,不应该到法庭去的,有什么暗箱操作不能在家里说,非要跑到法庭去,是不是以为别人都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亲戚关系啊,现在倒好,如果最后的判决结果对我们不利的话,旁人也都会不服的。

丁玲听完章敏的介绍,道:“那个法官是姐姐舅妈的兄弟,按道理就应该回避,不能再参加审判的。”

看来她还真回去向她老爸补习过一些法律常识,连回避制度也让她知道了。

我道:“他是法庭的庭长,过些日子就要升官当法院院长了,底下的人当然都要拍他马屁,听他旨意办事,你说他回不回避有什么区别?”

丁玲又道:“那我们就不要到他那里去告好了,我爸爸和市院院长关系很好的。”

看来现在的人觉悟还真是个问题啊,遇上什么事,不是想着靠法律,而是想着靠关系,这就是现实情况啊。

我道:“看来你的法律常识课还是没补好,没听说过‘原告就被告’吗?再说了,现在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是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地域管辖的。还有,这位法官大人可也是有后台的,是张三丰他爸爸,总不能为了这点事让你爸爸又和张副市长闹矛盾吧。”

这官场上的东西还真复杂啊,想要往上爬就要靠关系才行。

姐姐房产所在的那个镇是去年被市里划定为风景旅游区的,本来是市下辖的一个县的建制镇,今年“撤县设区”就变成了新区的一个镇,但是财政管理权限却被市里收为专管,由张副市长负责抓点工作。现在为了这个镇的事,弄得市里和区里都有矛盾了:说它是市里的吧,从目前的编制上来说,行政区划还是属于区里的,人员管理、道理交通、学校、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区里管理的;说它是区里的吧,区里又管不了财政收入,财政预算和财政收入都是归市里管的,区里一分钱都拿不到。于是,这个镇就变成了“三不管”地段,市里区里都可以管,但都又管不了,由于这是张副市长抓点的,市里区里不管的结果就是最终变成了张副市长的自留地,在这块地面上,什么都由他说了算。张副市长也是有政治野心的人,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培养自己的势力了。现在旅游可是很赚钱的产业,这个镇作为风景旅游区,每年的财政收入可是相当可观的,现在由张副市长一支笔负责,权力可是相当大的。

当官的当然都想要往上爬,这就需要有政绩,想要有政绩就必须要有投入,想投入就必须要有钱才行。张副市长现在控制了这个镇,就等于守住了一座金山,想做点什么事只要他签下字就可以了,都不用看别人眼色的,还没人敢对他搞审计什么的。象去年市里办什么文化节,张副市长大笔一挥就花了二千多万,有钱好办事,文化节自然是红红火火的,这份政绩自然就是张副市长的了。有了政绩,张副市长就有了升迁的资本,听方小怡说,他明年很可能就要往上提一提了,他现在也就四十出头,正是一个人仕途最得意的时候。

镇上的不少人现在都是张副市长的亲信,这位法庭的庭长大人就是攀上了张副市长这棵大树,也快跟着往上升一升了。还有前几天我们遇上的那个警察,听说他老爸就是那个镇的镇长,难怪说什么局长来了也不怕,原来最上头也是有张副市长作后台啊。那天他可能是还认出了丁玲的,知道丁玲是市局局座的千金,多少还有些顾忌,不然的话,恐怕我真的会被他弄进去关上二天的。

这些东西我还是听丁玲说给我听的,她则是从她爸爸那里听来的。有了这方面的顾忌,我们也不能再牵涉到丁局身上去,一切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人善被人欺。要想不被人欺,只能是你自己加强实力。法律并不总是保护弱者,舅舅他们明摆了是在侵占姐姐的家产,我们却还要为争回自己的权利而费尽波折,受人气。这回是我们运气好,如果真过了20年的时效,法律就会对我们不理不睬,弃我们于不顾的。